【招标公告】公开竞价-曹妃甸预制场部分场地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发布日期: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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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秦皇岛市 采购单位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曹妃甸预制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编号:FA00000402277
竞价公告
 
曹妃甸预制场部分场地竞价公告
 
曹妃甸预制场部分场地(详见附图)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竞价者参加竞价活动。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曹妃甸预制场
1.2 方案编号:FA00000402277
1.3 竞价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1.4 项目概况:曹妃甸预制场位于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内。
2. 竞价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竞价内容:曹妃甸预制场内部分场地出租。
2.2 相关要求:
(1)竞价成功者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从事违法违规业务,需提供拟租赁场地的用途说明。
(2)本次竞价为“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系统上的竞价,所有有意向合作单位均可报名参与报价。参与单位无论是否中标,均需自行承担其因参与本次报价比价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本次线上公开竞价若实际参与单位少于三家时,此次竞价终止。
3. 竞价者资格要求
3.1 竞价者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竞价者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主营业务的实体公司。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三年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4)其他要求:
1、竞价成功者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从事违法违规业务,需提供拟租赁场地的用途说明。
2、竞价单位须在“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
3、参与单位应对本次竞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3.2 竞价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4. 竞价保证金
4.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竞价者在办理报名手续后将保证金回执发到指定邮箱,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
户名: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口专业支行
账号:13050163950800000412
银行行号:105126000023   
保证金金额:15000元;
保证金形式:现金,竞价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通过基本账户交纳竞价保证金¥1.5万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以个人名义或现金的形式交款均属无效。在竞价开始前未交纳或未以有效方式交纳保证金者,视为无资格。
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围标、串标)
2、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执照或印章;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或项目人员信息;
              冒用他人名义或资质参与投标。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5、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6、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实质性修改
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时间:保证金在竞价者竞价成功后转做合同租金的一部分,招租人于合同签署后3日内向竞价失败者退还竞价保证金(退回交款账户)。
5. 合同主要条款
5.1 租赁条件:租期三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5.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6. 竞价者报名
6.1有意参加竞价活动的竞价者,请于2025年10月06日21时30分至2025年10月11日12时00分,登录“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进行竞价报名(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
6.2竞价者若对本竞价项目处置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5年10月11日12时00分前通过“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
6.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竞价者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竞价者、上级竞价者可直接参与公开竞价。在网平级单位竞价者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公开竞价。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公开竞价。
7.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7.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2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
7.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2时00分(具体时间以系统为准),要求各竞价者于2025年10月14日12:00之前完成线上报价,逾期无法填报。逾期报价、线下报价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报价方式:
(1)R含税价     
(2)□不含税价 
7.4起始价:竞价年租金报价含税不得低于1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税率5%
7.5报价梯度:竞价期间允许竞价者多次报价,每次加价为不低于5000元的倍数,竞价者报价要高于下限价格起拍,每次报价均要高于上次报价。
7.6报价有效期:90日。
7.7其他规则:本次线上竞价优先选取符合报价要求且价格高的竞价者中标。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8. 确定成交竞价者的方法
8.1竞价结束后,“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按照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对竞价者进行排序。
8.2招标人确定满足资格要求(如有)且价格最高的竞价者为成交竞价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竞价处置公告和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媒介:“中交招采网  交融·智链”(https://sp.iccec.cn/)   
10.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工程管理中心
举报邮箱:277125719@qq.com    726556768 @qq.com
11. 其他
(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a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b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c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2)资格后审:
本竞价招租实行资格后审,在发放竞价招租文件时不作资格审查,是由评价委员会在开始评价前予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失去竞价资格,其竞价报价作废,属竞价失败。
(3)现场勘查:
竞价人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勘查,如未勘查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竞价人认可现场状况,因勘查及未勘查导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竞价人应充分考虑租赁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因历史原因,有社会闲杂人员、船舶进出厂区导致对厂区作业有干扰等情况的,由最终竞价中标人负责厂区治安保卫管理,及时清理闲杂人员、船舶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所有风险由竞价中标人全部承担,竞价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益和索赔。
(4)技术服务费的收取
4.1 收费范围
4.1.1 收取对象: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非豁免中标主体
4.1.2 豁免范围
①.公司内部单位中标的采购项目;
②.海外采购(海外属地国、第三国采购,出口采购视同国内采购不在豁免范围)
③.不具有竞争性的直接采购项目;
④.业主等单位要求在指定平台开展的采购项目;
⑤.经准入及评价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豁免条件的其他情形。
4.2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4.2.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4.2.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4.2.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2.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4.2.5  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4.3 缴费要求与流程
4.3.1 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4.3.2 支付流程
①.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②.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③.在线支付:支付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④.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5)其它约定:
(一)本次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允许转让。
(二)竞价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供附件1-附件7盖章纸质版。
12.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
邮政编码:066000
联 系 人:王超  刘丹
电    话:15147296065   15603325566
电子邮箱:3378466752@qq.com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临时用地租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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