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北区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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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北区三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北区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G1310002501342001-3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内资审 (2025)2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北区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投资额 72611.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301.31万元 总建筑面积99295.6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74924.1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4303.55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0620.5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371.5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462.48平方米,地库建筑面积16909.06平方米)。 建设地点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项目用地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东至规划路二。
2.2本次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82.3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1280 个日历天,从 2025年11月01日 起,至 2029年05月03日 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个日历天。
2.4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 完成过) 至少一项 房屋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2万元及以上)监理 业绩;
3.4 (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 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 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 3)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5)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6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完成过) 房屋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2万元及以上)监理 业绩;
3.7本次招标( 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需要兼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所监理建设项目应在同一主城区域(廊坊市辖区) ,在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 2项,并在投标文件列明在监理项目情况(未列明、未声明的视同不存在在建监理项目) ;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向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源道人才大厦 901H , 联系人 : *** , 联系电 话 : *** , 电子邮箱: jsfzjtswglb@163.com 。
10.2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 项目负责人: 李晓伟 ,联 系电话 : 031 1 - 83086835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hbzb2@163.com 。
招标编码: G1310002501342001-3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廊开管投内资审 (2025)2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北区三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投资额 72611.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301.31万元 总建筑面积99295.6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74924.1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4303.55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0620.5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371.5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7462.48平方米,地库建筑面积16909.06平方米)。 建设地点 :廊坊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韩胜营村、梨园村。项目用地南至北凤道,西至东安路,北至艺术大道,东至规划路二。
2.2本次招标范围: 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82.3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1280 个日历天,从 2025年11月01日 起,至 2029年05月03日 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个日历天。
2.4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 完成过) 至少一项 房屋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2万元及以上)监理 业绩;
3.4 (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 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 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 3)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5)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6自 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完成过) 房屋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99000㎡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182万元及以上)监理 业绩;
3.7本次招标( 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需要兼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所监理建设项目应在同一主城区域(廊坊市辖区) ,在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 2项,并在投标文件列明在监理项目情况(未列明、未声明的视同不存在在建监理项目) ;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向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 廊坊居安置业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源道人才大厦 901H , 联系人 : *** , 联系电 话 : *** , 电子邮箱: jsfzjtswglb@163.com 。
10.2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 项目负责人: 李晓伟 ,联 系电话 : 031 1 - 83086835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hbzb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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