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设计第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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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泰天汇(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沽行审立字(2024)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本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85000㎡,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原料库、成品库、戊类库房等。新建
8.5
公里污水、雨水、自来水、热力等地下管网工程;对原老旧污水管道、自来水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消防水池:并对便道进行恢复。建设垃圾转运站、泵站和升压站,其中垃圾转运站3处,扩建污水提升泵站1处,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2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自来水升压站1座。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沽源县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厂房总建筑面积85000㎡,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原料库、成品库、戊类库房等,提供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项目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29 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质量目标:满足发包人要求,且成果文件深度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0 08:30:00:00至 2025-09-16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3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0.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远程异地评标。10.2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天汇(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j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沽行审立字(2024)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000万元。本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85000㎡,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原料库、成品库、戊类库房等。新建
8.5
公里污水、雨水、自来水、热力等地下管网工程;对原老旧污水管道、自来水管道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消防水池:并对便道进行恢复。建设垃圾转运站、泵站和升压站,其中垃圾转运站3处,扩建污水提升泵站1处,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2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自来水升压站1座。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沽源县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厂房总建筑面积85000㎡,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原料库、成品库、戊类库房等,提供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项目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29 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与审批。质量目标:满足发包人要求,且成果文件深度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结构、水、暖、电等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0 08:30:00:00至 2025-09-16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3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0.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远程异地评标。10.2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天汇(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j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泰天汇(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北区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中央大街9号楼306-2 |
邮编: | 0765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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