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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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辛集分行(招标人)委托,就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
BOCXJ-03053-ZG202504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按照处置方案委托资产拍卖公司对此处房产进行拍卖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之日止。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公开招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3.投标人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招标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回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囗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囗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团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
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
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
/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
回本项目
囗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
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
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
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
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
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投标人处于破产清算等状态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起至2025年09月10日止,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使用公司邮箱,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lvcaiyun@163.com, 并注明“领取辛集分行兴华房产出售处置项目招标文件”,
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
子邮箱。
邮件附件须有下述加盖公章扫描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提供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邮寄至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569号商业楼北二楼(上城路
与泰华街交口北行50米路东),收件人:吕工,联系方式 0311-66507781。
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领 取:212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
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月2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合法的授权人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一
经递交不予退还。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分行会议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yybxj_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兴华北路26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
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辛集分行
地址:辛集市兴华路北段2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联系人:
联系屯***
招标讽或其揍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马彩六 (签名)
招标人或巷超陋越魏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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