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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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DXA202508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我校在校师生800人左右,师生一日三餐都在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 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人员、设备和能力; 1.2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 明; 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8日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03日23 时59分 获取方式发送投标人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 箱。)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 bd85205099@163.com 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0311-888048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 阳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2.3项目规模及标准:我校在校师生800人左右,师生一日三餐都在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食堂餐饮服务。 2.6服务期限:一年。 2.7预算金额:依据当地政策文件执行,保障食材支出比例占比70%,扣除食堂运营必要的 运营成本(水电、低值易耗品等),剩余28%保障人工成本支出 2.8最高限价:按实际发生餐费的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人员、设备和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 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00:00至23:59,发送 投标人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及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bd85205099@163.com 邮箱,并 致电代理机构: 0311-88804831。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 09时30分,地 点为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 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地 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邮 编:071700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 A502 邮 编:050000 联系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地 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 A502 联系人: *** 电 话: 0311-888048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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