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5-08-29
【招标公告】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BDXA202508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我校在校师生800人左右,师生一日三餐都在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
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人员、设备和能力;
1.2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
明;
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8日00时00分到2025年09月03日23 时59分
获取方式发送投标人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
箱。)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
bd85205099@163.com 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0311-8880483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
阳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2.3项目规模及标准:我校在校师生800人左右,师生一日三餐都在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食堂餐饮服务。
2.6服务期限:一年。
2.7预算金额:依据当地政策文件执行,保障食材支出比例占比70%,扣除食堂运营必要的
运营成本(水电、低值易耗品等),剩余28%保障人工成本支出
2.8最高限价:按实际发生餐费的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人员、设备和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提供的资信
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00:00至23:59,发送
投标人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及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bd85205099@163.com 邮箱,并
致电代理机构: 0311-88804831。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 09时30分,地
点为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春华庭小区9号楼一单元9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
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地 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邮 编:071700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 A502
邮 编:050000
联系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中学
地 址:容城县晾马台镇南阳村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 A502
联系人: ***
电 话: 0311-888048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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