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曲阳恒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5】1号、曲阳发改审字【2025】30号、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5】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曲阳恒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164.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6184.5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4.1836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其中:新建给水厂 1 座,供水规模 3.0 万 m3/d;新建 DN900原水输水管道 8500m;新建供水管道总长 4324m;新建雨水管道总长3465m;新建污水管道总长 4090m;新建 DN500 压力污水管道总长51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为8000m3/d。新建 10KV 电力线路总长 7.1km;新建热力管网10.6km。建设地点: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质量标准: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不包含电力工程部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794.65万元,其中勘察费:145.66万元;设计费:443.49万元;工程施工费:15205.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①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由1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项业绩,也可不是同一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等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4 00:00:00至2025-08-0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4295288
电子邮箱:qyz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曲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曲阳发改审字【2025】1号、曲阳发改审字【2025】30号、曲审批招标方案核准决定【2025】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曲阳恒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164.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6184.5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 4.1836 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其中:新建给水厂 1 座,供水规模 3.0 万 m3/d;新建 DN900原水输水管道 8500m;新建供水管道总长 4324m;新建雨水管道总长3465m;新建污水管道总长 4090m;新建 DN500 压力污水管道总长5100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提升规模为8000m3/d。新建 10KV 电力线路总长 7.1km;新建热力管网10.6km。建设地点: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质量标准:①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不包含电力工程部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794.65万元,其中勘察费:145.66万元;设计费:443.49万元;工程施工费:15205.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①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允许由1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1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 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至少一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项业绩,也可不是同一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等其他材料进行佐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4 00:00:00至2025-08-0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4295288
电子邮箱:qyz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曲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 | 40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曲阳恒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聚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曲阳县南环路3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锦湖北大街399号东湖商业中心02-1912室商用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301567481@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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