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安平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6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2、工程地点:大何庄乡任庄村、北满正村;马店镇朱家庄村、柏林村、北白沙庄村、北郭村、东长堤村、刘吉口村、马庄村、南白沙庄村、秦王庄村、什伍村、王六市村、西长堤村、许家庄村、院西村、赵院村、周村、柏林村。
3、标包划分:1个标段
4、工期:1个月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田埂修筑,土地深松,灌溉工程,表土回覆,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沟渠恢复,河流水面、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村庄、特殊用地恢复,损毁路面拆除,损毁路基拆除,拆除垃圾清运,损毁道路恢复,播撒草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承诺书》,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6 00:00:00 至 2025-08-01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楼,联系人:李欣月,联系方式:0311-898466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平县水利局
电话: 0318-7585802
电子邮箱: apswjQA==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6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2、工程地点:大何庄乡任庄村、北满正村;马店镇朱家庄村、柏林村、北白沙庄村、北郭村、东长堤村、刘吉口村、马庄村、南白沙庄村、秦王庄村、什伍村、王六市村、西长堤村、许家庄村、院西村、赵院村、周村、柏林村。
3、标包划分:1个标段
4、工期:1个月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田埂修筑,土地深松,灌溉工程,表土回覆,增施有机肥,土地翻耕,沟渠恢复,河流水面、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村庄、特殊用地恢复,损毁路面拆除,损毁路基拆除,拆除垃圾清运,损毁道路恢复,播撒草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40%的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承诺书》,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6 00:00:00 至 2025-08-01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小宝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楼,联系人:李欣月,联系方式:0311-898466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安平县水利局
电话: 0318-7585802
电子邮箱: apswjQA==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潴龙河治理工程(衡水市段)土地复垦及路面恢复施工 | 投标人 | 4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平县水利局、安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安平县灌区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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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安平县长安东街16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6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董亮 | 联系人: | 李欣月 |
电话: | 0318-7585808 | 电话: | 0311-8984668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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