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邢台市 发布日期: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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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邢台市 采购单位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审批投核【202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55380910.26元,其中一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32980674.18元,二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21582236.08元。
建设规模:共设计5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0364.34㎡。
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7528.93㎡。其中:新建住宅楼2栋:1#楼(原幸福家园5#住宅楼)地上18层,地上建筑面积10174.94
㎡,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174.96
㎡,总建筑面积11349.90㎡;5#楼(原幸福家园7#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上建筑面积5161.38
㎡;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017.65㎡,总建筑面积6179.03㎡;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22835.41㎡。其中:已主体完工续建3栋住宅楼:2#楼(原幸福家园14#住宅楼)地上18层,地上建筑面积8881.92㎡,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103.87㎡,总建筑面积9985.79㎡;3#楼(原幸福家园6#住宅楼)地上11层,地上建筑面积
5407.16
㎡,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017.65㎡,总建筑面积6424.81㎡;4#楼(原幸福家园10#住宅楼)地上11层,地上建筑面积
5407.16 ㎡,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017.65㎡,总建筑面积6424.81㎡。
(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岐山湖大道以南,友谊街以东,富强街以西,临泉东路以北。
(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32980674.18元;二标段:21582236.08元。
(4)计划工期:一标段:730日历天;二标段:427日历天。 (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 06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 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30 00:00:00 至 2025-07-0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2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评审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7182302
电子邮箱: lczbb718230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施工(一标段)中标人/中标供应商8000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普利和园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人/中标供应商8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城县普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维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临城县北关街30号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团结大街63号院内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1139431526@qq.com 电子邮件: hbwy3311666@163.com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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