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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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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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1727A01C01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5]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和平路(青园街-复兴大街) 2.建设规模:新建雨水方沟约4992m,新建雨水管道约2542m;新建污水管道约9892m。在和平路与东二环新建停车场及非机动车道共建设5500个停车位、1650个充电桩、便民市场摊位1400个;重点功能区建设5G微基站520个,覆盖东北片区5G网络基础体系。和平路(青园街西一复兴大街东)全长约7.49km,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辅路设计速度50千米每小时,双向六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排水工程、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位、充电桩、便民市场、5G微基站、道路提升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4.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段全过程监理。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4 20:00至2025-07-15 10: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5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分散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11-88033772;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400-707-3355转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的联系人:***、赵雅琳、周欣悦,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郝威、彭玉琦,电话:***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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