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吴交告字〔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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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吴交告字〔2025〕9号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 2025〕9 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025工业3号、2025工业4号、2025工业5号、2025工业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由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二、 竞买人 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 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 竞买 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 5 年 7月9日16时 ,到交易中心(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 403室 )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 ,并提供 出让 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 202 5 年 7月9日16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 指定 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 交 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 20 25 年 7月9日 1 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 指定 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
户 名:吴桥县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吴桥县支行
账 户: 913004010012498888
行 号: 403144600012
五 、 拍卖 时间及地点
本次 土 地 采用拍卖 形式 出让,地点在 吴桥县 交易中心四楼 拍卖厅, 拍卖时间 2025年7月10日15时00分 。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
2. 竞得人 竞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 公开拍卖 的具体要求,详见 拍卖出让文件 。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 ,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
5. 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 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竞得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日内,出让人按土地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8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 一 )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吴桥县 城区黄河路北 101号
联 系 人 : 侯女士
联系电话: 0317—7271311
( 二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吴桥县 城区 黄河路北 16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7—727 2206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8日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 2025〕9 号
经吴桥县人民政府批准,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025工业3号、2025工业4号、2025工业5号、2025工业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由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3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162㎡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6万元 | 出让年限 | 41.08年 | 起始价 | 6万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1.3 | |||
绿 地 率 | ≤15% | ||||
建筑系数 | ≥40%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2066年6月24日; 3、 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万元/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4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2496㎡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94万元 | 出让年限 | 41.08年 | 起始价 | 94万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1.3 | |||
绿 地 率 | ≤15% | ||||
建筑系数 | ≥40%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2066年6月24日; 3、 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万元/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4、该宗地地上附着物不再评估,企业(现该宗地实际使用人)竞得土地即为竞得地上物。 |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5号 | 土地位置 | 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海河路北侧 | ||
面积 | 18468.61㎡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693万元 | 出让年限 | 41.08年 | 起始价 | 693万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1.3 | |||
绿 地 率 | ≤15% | ||||
建筑系数 | ≥40% | ||||
备注 |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让四至用地边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土地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期限至2066年6月24日; 3、 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万元/每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 4、建设时限:土地竞得之日起四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
宗地编号 | 2025工业6号 | 土地位置 | 吴桥经济开发区宋门化工集中区纬三路北侧 | ||
面积 | 92045㎡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竞买 保证金 | 700万元 | 出让年限 | 50年 | 起始价 | 3463万元 |
规划指标 要求 | 容 积 率 | ≥0.6 | |||
绿 地 率 | ≤15% | ||||
建筑系数 | ≥30% | ||||
备注 | 该宗地按 “标准地”形式出让。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建筑物退纬三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m,建筑物退东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建筑物退西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建筑物退北侧用地边界不少于4m;机动车泊位及非机动车泊位按照相关规范配置; 2、 增 价幅度 : 5万元 或不低于 5万元(后一次报价比前一次报价); 3、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年; 4、单位工业增加值耗能:(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承诺指标:≤0.4); 5、开发区总量控制性指标(环境类):(单位:吨/万元;承诺指标:≤0.006)。 6、 建设时限:土地竞得之日起四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
二、 竞买人 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竞买 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 竞买 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 5 年 7月9日16时 ,到交易中心(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四楼 403室 )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 ,并提供 出让 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 202 5 年 7月9日16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 指定 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将竞买申请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 交 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 20 25 年 7月9日 1 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汇入 指定 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
户 名:吴桥县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吴桥县支行
账 户: 913004010012498888
行 号: 403144600012
五 、 拍卖 时间及地点
本次 土 地 采用拍卖 形式 出让,地点在 吴桥县 交易中心四楼 拍卖厅, 拍卖时间 2025年7月10日15时00分 。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
2. 竞得人 竞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交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 公开拍卖 的具体要求,详见 拍卖出让文件 。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 ,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
5. 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 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竞得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日内,出让人按土地现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
8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
七、联系方式
( 一 ) 吴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吴桥县 城区黄河路北 101号
联 系 人 : 侯女士
联系电话: 0317—7271311
( 二 ) 吴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吴桥县 城区 黄河路北 16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7—727 2206
吴桥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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