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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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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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1603001201 | ||||||||||||||||||||||||||||||||||||||||||||||
招标内容: | |||||||||||||||||||||||||||||||||||||||||||||||
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第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雄安新区饶阳配套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集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总投资22640.9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667㎡,总建筑面积为41200㎡。包括建设2栋单层标准化厂房39000㎡,1栋4层孵化器2000㎡,1栋附属用房200㎡,并建设园区内道路交通、停车位、水暖电附属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道路给水管网1760米、污水管网1760米、雨水管网1760米、燃气管网1760米、电力管线1760米、通信管线1760米并恢复路面等配套工程。2.1.2建设地点:饶阳县开发区平安路以北、腾跃街以西;科技路(中心大街-诗经大街)、腾跃大街(平安西路-北京堂村村口)、兴利路(西城大街-腾跃大街)、腾达街(兴利路-康裕路)、兴旺路(腾达街-腾跃大街)。2.1.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2.1.5其他: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第1标段:建设2栋单层标准化厂房39000㎡,1栋4层孵化器2000㎡,1栋附属用房200㎡,并建设园区内道路交通、停车位、水暖电附属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第2标段:配套建设道路给水管网1760米、污水管网1760米、雨水管网1760米、燃气管网1760米、电力管线1760米、通信管线1760米并恢复路面等配套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之附件),②本项目要求大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40%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要求中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24%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8 00:00至2025-06-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远程异地”评审,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向河北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线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饶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722203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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