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定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二标段(地块一)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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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定州市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定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二标段(地块一)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业主单位: | 定州市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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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6-12 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4 09:00 |
定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二标段(地块一)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二标段(地块一)EPC总承包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企备[2024]002号、定行审项招标许【2025]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759.0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635.73 万元,建设规模:地块一建设 1 栋 1 层冷藏仓储库,建筑面积 4616.62平方米;1 栋 3 层检验检测中心,建筑面积 1591.72 平方米;1 栋 3 层公共服务平台,建筑面积 2031.20 平方米;1 座大门,建筑面积 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63.54平方米,并建设供电等室外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663.73 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6 月 1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其他: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2 00:00至2025-06-1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www.hebca.com/ggzydz.html;咨询电话:4007073355、0512-58188537(河北专区电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河北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分散评标,“双盲”评审一是“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332978 电子邮箱:dz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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