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衡水市 发布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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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衡水市 采购单位 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衡水滨湖新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滨湖新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省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衡滨数政投资审字(2025)0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2.1.2 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2.1.3 建设规模:(1)河湖系统治理主要包括:对衡水湖北堤、东岸、南关闸小湖隔堤共14.43公里湖滨带进行生态修复(改造);对衡水湖原芦苇荡进行湖区地形地貌修复;水文化宣传展示。(2)提升管护能力主要包括:智慧管护设施完善,长效管护体系机制建设,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设施。(3)助力流域区域发展主要包括:鸭嘴岛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文化科普教育馆改造工程,亲鸟护鸟设施配套项目等。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成果提交工作,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5 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工程所在地、行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有关部门批复。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具体为(1)勘察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等;(2)设计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当年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上三人,互相不兼任。
3.1.6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8.2投标人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在线上使用河北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8.3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8.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无需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解密等投标工作。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水利局;电话:0318-2150302;电子邮箱:/。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湖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投标人/供应商
110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科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滨湖新区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人民东路727号天悦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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