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张家口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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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7133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核准的批复(张行审立字〔2025〕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东城镇、三马坊乡。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总长度为14.31公里,其中主河道11.337公里。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交通工程。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工。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3月1日至今任意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7 09:00至2025-06-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7.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3 本项目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收费标准如下: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300-900元;区间二: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区间三:1000万≤概(估)算<2000万的收费金额2000元;区间四:2000万≤概(估)算<5000万的收费金额3000元;区间五:概(估)算≥5000万的收费金额40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 受理异议联系人: ①河北省水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gaocc1031@163.com; ②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凯旋,联系方式:***,邮箱:zbslyy@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水务局 电话:0313-7512463 电子邮箱:gj19781978@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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