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数字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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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数字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数字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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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7345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数字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端数字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邢开行审投资备字〔2024〕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蕴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24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309.7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为21605m2。新建5F标准化生产车间3座,3F办公楼两座,以及建设配套给排水、供电、绿化及道路等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开发区融泰大街以北,振兴路以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352.93万元。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2.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5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 其他:提供近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制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 00:00至2025-06-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罡、柴克,联系电话:0311-83086837、185032965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电话:0319-363602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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