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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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衡水同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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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7292001B01 | ||||||||||||||||||||||||||||||||||||||||||||||
招标内容: | |||||||||||||||||||||||||||||||||||||||||||||||
【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同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衡水同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5958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孵化器、厂房总共约12万平米,并配套建设供水管网15000米、污水管网12550米、雨水管网13000米、消防管网12000米、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设施、道路硬化18000平方米、停车位360个及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地点:高新区中科街以东、养元东路以北;振华大街以西、茂业路以北,建筑功能: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要求。 2.2招标范围:衡水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预招标,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图纸审查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 格式电子版等)、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t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0万元。 2.3 服务期限: ¨ /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t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20个日历天。 2.4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 /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7 / 。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不要求)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2 00:00至2025-06-1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800元; 8.2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8.3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执行《衡水市高新区利用上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衡高投规〔2025〕1号文件,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向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联系电话:0318-210021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8-2166609 电子邮箱:jsj2166609@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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