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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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保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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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1519A01C01 | ||||||||||||||||||||||||||||||||||||||||||||||
招标内容: | |||||||||||||||||||||||||||||||||||||||||||||||
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监理;2.1.2 建设地点:元氏县苏阳乡;2.1.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灌溉工程、修复及提升蓄水工程、智慧系统及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等四部分内容,其中灌溉工程包括敷设灌溉管网297.7km、购置加压泵;修复及提升蓄水工程包括蓄水渠防渗5493平方米、购置水泵及岸边修复提升;智慧系统包括农田生产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平台及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等;田间基础设施提升包括农田输配电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平整土地384716.99平方米、修筑田埂9361.81m、建设生态产业种植310000平方米、田间道路桥涵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正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 8161-2019)的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为5人(含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和《2024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4〕169号),关于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通报名单,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和不合格企业(整改合格企业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1 00:00至2025-05-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 监督单位: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电话:0311-84630688。 7.3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7.4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齐琦 0311-846090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保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邵京京 0311-67505833或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84630688 电子邮箱:ysxspjjd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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