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1303212500232301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Z1303212500232301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2025043270010020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南区1幢601-01、02、03(自行分割)
中标金额:3370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止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艳红(采购人)、马壮(主任)、薛宝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7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46号
联系方式:0335-715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都阳路152号
联系方式:0335-7880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佐红
0335-7880108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南区1幢601-01、02、03(自行分割)
中标金额:33700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止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艳红(采购人)、马壮(主任)、薛宝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7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本级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46号
联系方式:0335-715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都阳路152号
联系方式:0335-7880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佐红
0335-7880108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