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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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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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3100000021a11348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1348001201 | |||||||||||||||||||||||||||||||||||||||||||||||||
原公告内容: |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泊经开招标核准【2025】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130.290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845.71905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泊头经济开发区西区经六路、经六东路、纬六路及纬五路排水等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工程为道路的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经济开发区。2.2计划工期:一标段183日历天,二标段183日历天。2.3质量标准:合格。2.4其他:各投标人均可就该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进行。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024.977981万元,二标段:888.58020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执业资格;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8(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的80%计算。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4)使用平台名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收费标准:一标段2000元人民币/家,二标段1200元人民币/家。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1 09:00至2025-04-2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7-819788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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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各潜在投标人: 1.原公告日期:2025-04-21 更正公告日期:2025-04-24 2.泊头市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部分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前往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最新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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