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5-04-03

【招标公告】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业主单位: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02 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8 09:00

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道路长约2700米,规划道路红线42米。含道路、雨污管网、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1.2建设地点:肃宁县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
2.1.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包含配合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进行过程中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或高级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不低于同合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0:00至2025-04-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8.2是否远程异地:是。8.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8.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7-5015293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肃宁县武垣路3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楼
邮编:
/
邮编: 050091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
账号: 13001619032050500362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河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