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失败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保定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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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保定市 采购单位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工程名称: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标段)建设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HBLF-2023-006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河北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从业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淑兰: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田震鹏: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 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郝娜: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 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叶红芹:《中小 企业声明函》中填报人数为113人,根据《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超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规定数量,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 保定市第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斌: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淑兰: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田震鹏: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郝娜:不符合小微企业 要求。叶红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微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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