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运河新村项目10~20#楼、南区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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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运河新村项目10~~20#楼、南区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运河新村项目 10~~20#楼、南区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采 购及安装项目 补遗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款,投标保证金项,新增保证金缴纳方式,内容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投标保 证金可以采取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示范文本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应当自发生 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招标项目投标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 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投标人可以提供由其基本账户购买的投标保证金长期保函(保证保险)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 级及以上企业投标保函保证额度不高于100万元,二级及以下企业投标保函保证额度不高于50万元。保函 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使用,具体工程项目保函保证额度和招标文件规定额度一致。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2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示范文本) 招标人: 本公司(单位)拟参加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 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有效期:天,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 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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