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所属地区:河北邯郸市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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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邯郸市 采购单位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人出资 ,出资比例为 投资人出资占比100%,招标人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拟使用邯钢涉县新区厂内南北护坡为主的区域和部分厂房屋顶(不包括一期光伏项目所包含的中板、薄板、线棒、成品库区域),整体要求应装尽装。所发电量除甲方使用外剩余电量上网,甲方获得电费优惠。乙方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保证安全、保质保量的向甲方提供电力供应。
2.1.2建设地点:邯钢涉县新区厂内。
2.1.3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6个月,其中包括热负荷试车及性能测试和竣工验收完成并网。要求乙方自合同签订日期开始2个月内项目开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将按照备案电量进行考核。
2.1.4运营期限:运营期为25年,自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发电的时间起项目进入运营期。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负责办理项目的所有报批手续(包括通过政府批复、项目立项报批、核准、电力系统同意接入、环评、安评、能评、并网、航空、网络安全防护、无功补偿等)直至并网发电,负责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含引进技术及设备在内的所有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建设,完成功能考核、缺陷修复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负责项目在合同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满足技术附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光伏发电相应建设、运营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整年度累计建设容量15MW及以上的太阳能发电业绩,以合同为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光伏发电相应建设、运营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整年度累计建设容量15MW及以上的太阳能发电业绩,以合同为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光伏发电相应建设、运营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整年度累计建设容量15MW及以上的太阳能发电业绩,以合同为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光伏发电相应建设、运营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整年度累计建设容量15MW及以上的太阳能发电业绩,以合同为准。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1
09:00:00 至 2025-03-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10 14: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代理公司: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hongtaidaili@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0310-395856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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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钢能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二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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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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