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二公局大河三标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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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位于京雄高速东侧安置区东南侧。道路工程4条,其中城市主干路2条:分别为金湖街(现状金湖街-端阳路)道路全长937.992m,明朗北街(容和路-端阳路)道路全长823.178m,城市次干路2条:分别为容和路(片区南边界-金湖街)道路全长549.045m,和锦朋路(明朗北街-金湖街)道路全长474.945m。综合管廊全长890m,容和路NC1路以西采用2舱((电力舱+综合舱)内尺寸6.7m×3.6m)+NC1路--端阳路采用3舱((电力舱+综合舱I+综合舱II)内尺寸11.6m×3.6m)+管廊修筑起点与东部园区综合管廊顺接。本工程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监控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等。本项目合同额为2.88亿元,合同工期747日历天。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 砂浆 | M10 | m³ | 100 | 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 |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大河片区中交二公局大河三标项目部 | GB/T 50081-2019;GB/T 14902-2012及GB50164-2011 | |
2 | 轻质混凝土 | / | m³ | 255.89 | | ||||
3 | 混凝土 | C15 | m³ | 100 | | ||||
4 | 混凝土 | C20 | m³ | 300 | | ||||
5 | 混凝土 | C25 | m³ | 100 | | ||||
6 | 混凝土 | C30 | m³ | 2600.5 | | ||||
7 | 混凝土 | C35 | m³ | 4245.1 | | ||||
8 | 混凝土 | C40 | m³ | 461.39 | | ||||
9 | 混凝土 | C50 | m³ | 1274.53 | | ||||
| 招标人要求: 1、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书面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材料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整。 3、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拌合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4、结算方式:每月20日核对供货数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支付60 %款项、90天内支付剩余40%款项。 5、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 5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银行转账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 6、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9、优先选用可在雄安新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格供应商,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分公司代替总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雄安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投标;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2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360m³/小时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GB/T 50081-2019;GB/T 14902-2012及GB50164-2011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21时00分至 2025年3月24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二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如原注册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FA00000233336-商品混凝土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5年3月25日20:30前发送至784629551@qq.com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FA00000233336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账户: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130501116817000003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雄县铃铛阁大街支行
开户银行联行号:105151000113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3月25日21时00分(投标截至时间,下同)2025年3月30日2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大河片区
联 系人:***
电 话:***电子邮件:7846295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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