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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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保定市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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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1319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2.1.2工程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1.3主要建设内容:(1)工程治理任务:通过对河道清整、开卡切滩、岸坡防护、改建阻水建筑物等工程措施,使金线河东洪义至京港澳高速桥段(不含北大冉已经治理段长度为1.1km)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2)工程建设内容:河道治理17.8km;沿线农桥改建28座;巡视路修建23.16km;堤防填筑3.7km;修建陡坡1座,穿路箱涵1座,穿堤涵闸1座等。 2.1.4标包划分:1个标段。 2.1.5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分别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9 09:00至2025-03-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组织评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水利局 电话:0312-5881573 电子邮箱:bdshhdsc@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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