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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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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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8938002G01 | ||||||||||||||||||||||||||||||||||||||||||||||
招标内容: | |||||||||||||||||||||||||||||||||||||||||||||||
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窑陶瓷非遗文化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丘县城区教育局、中联水泥区域范围,本项目改造邢窑陶瓷烧制工坊 3550.40 平方米, 改造邢瓷传承文化基地 9383 平方米;新建陶艺创作工坊 6000 平方米, 新建邢白瓷文化体验中心 380 平方米;改造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本次招标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邢窑陶瓷烧制工坊3550.40平方米,邢瓷传承文化基地a区3008平方米,停车场改造,配套设施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5年(2019-2023年度或2020-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五年的)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七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在监理企业工作并注册(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满二年及以上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3.1.6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5)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0 00:00至2025-02-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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