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设计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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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业主单位: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1-24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6 09:30

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设计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沧州城区排涝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大杨庄泵站下游渠道改造工程、解放东路泵站下游渠道贯通工程、城关排干渠改造治理工程、开泰街河道贯通工程、老旧泵站改造提升工程、运河两侧应急排水泵站修复工程、雨污水管网清淤工程以及雨水调蓄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的服务工作等全部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及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2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40%及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 09:00至2025-02-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0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8.2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30%收取。8.3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吴桥县桑园镇华山道北首东侧工商银行南侧;联系人:***;联系电话:***;招 标 人: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3209286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普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2号 地址: 吴桥县桑园镇华山道北首东侧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800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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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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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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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phzb666666@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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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吴桥县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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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040800500930013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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