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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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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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87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邯经审备字〔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区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196号; 2.1.3建设规模:该项目对东方国际商务中心北塔部分楼层及相关配套区域进行装修改造升级,装修面积约为5100平方米。 2.1.4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达到现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施工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不含家具采购)及施工(含拆除、改造、装饰装修、安装、保修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纪录或不良行为纪录已修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条款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5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3 00:00至2025-01-28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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