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5-01-22
【招标公告】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招标编号:HBJL-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一、招标条件
本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 S2-402)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七、其他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宸佳园项目一期园林景观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恒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恒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清县二堡村北,项目区东至王佃庄村土地,南至二堡村土地,西至国有建
设用地,北至锦宸佳园二期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内容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内容
2.4工期:100日历天
2.5最高限价:8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
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逾期恕不接待。
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投标人按要求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北金梁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
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4.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
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2日09:30分,地
点为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 S2-402)。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行政审批中心东50米锦宸佳园接待中心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S2-402
联系方式:***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恒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行政审批中心东50米锦宸佳园接待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香溪园商业楼S2-402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510519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哩机构主要负赴人(蛆筛责/)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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