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5-01-03

【招标结果】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石家庄晶石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 告 (招标编号:HBLQ-2024-120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 目: 中标人:石家庄晶石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3.6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HBLQ-2024-1202 二、项目名称: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 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晶石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石柏南大街181号鹿岛V谷科技工业园6号 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喜怀、李朝聚、田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 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招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信用承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130211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BFX665076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采购文件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 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LQ-2024-1202 采 购 人: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十二月 录 第二章 目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19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2 一、投标函 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5 三、报价一览表… 37 四、技术部分文件 38 五、资格审查资料. 39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40 附件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43 附件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44 附件5:二次报价表格式… 45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且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_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_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 获取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LQ-2024-1202 项目名称: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元 最高限价:***.82 元 采购范围: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等 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CMA)(在有效期内); (3)在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检测机构备案公示;
(4)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 息系统中备案;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 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00 点至12:00 点,下午14:00点至17:00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 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栾城大酒店2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栾城大酒店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 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领取磋商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营 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资 料,现场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 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o 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703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 1. 2采购人名称: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9号 联系人:***
1. 1.3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名称:河北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北大街赞城大厦二号楼一单元 703 联系人:***
1. 1. 4项目名称电话:***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1. 1. 5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
1. 2. 1资金来源其他
1. 2.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 3. 1采购范围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
1. 3. 2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1. 3. 3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1.4. 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 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 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机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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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检测机构备案公示; (4)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在社会消防技术 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 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 4.2联合体投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商同 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不接受
1. 5费用承担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根据国家发改委 【2003】857号文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 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 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1. 9踏勘现场标准收取。 不组织
1. 10标前答疑会不召开
1. 1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 产产品。 (2)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 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 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 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 其投标无效。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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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标准和评标(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 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 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 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
2. 2. 1方法。 (6)落实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 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石财办<2020>19号)政策。
供应商要求澄清商 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2. 2.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 3. 3商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 4. 1 3. 5商保证金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本项目无需缴纳商保证金
3. 6投标方案 响应文件份数不允许
4. 1. 1递交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电子U盘一份)
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 1.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栾城大酒店2号会议室
5. 2 响应文件的密封1、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纸质版标书一正两副,电子版标书存于 U盘一份,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分别在封面标注“正本”或“副 本”“电子版文件”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封套应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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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开启时间,封套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未按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 2商小组组成商小组构成:专家_3人;商小组专家由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 评标库内随机抽取,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专业专家不少于商小 组成员总数的2/3。
6. 3 是否授权商小组确 定成交供应商否,商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
8. 3. 2履约担保不采用
11. 2采购监督部门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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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壹拾叁万玖仟肆佰陆拾叁元捌角贰分(小写: ***.82元),商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 力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2. 2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
12. 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商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
12. 5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为无效文件。
12.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竞争性商文件“黑体字”部分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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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 磋商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 1.3.1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应承担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费 用,以上费用视为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1.9.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需求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 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磋商前答疑会 本采购项目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需求 (4)评审标准和方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8)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9 根据本章2.2和2.3 规定对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 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所有潜在供应商 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提供所有潜在供应商下 载。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 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内容 3.1.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 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磋商报价 3.2.1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的格式进 行报价,最终报价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最后报价的格式填报,最后 报价在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后,并在磋商小组或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提交。 3.2.2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超出采 购人支付能力,其响应文件无效。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0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 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 保证金。 3.3.3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 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3.4.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4.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 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 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 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磋商文 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响应文件的制作 (1)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 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 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2)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1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如需对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补充,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因 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的接收与密封签署 5.1 响应文件接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 收。 5.2 响应文件密封签署 (1)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纸质版标书一正两副,电子版标书存于U盘一份,正本、 副本、电子版文件分别在封面标注“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文件”的字样,当副本和正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 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 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未按照以上方式密封、签署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 磋商与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2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 准和方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 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 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 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专家共3人,其中有关技术、经济专业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 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 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 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 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本次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 行磋商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3 7、评审结果 7.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 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 评审结果。 8.合同授予 8.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 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供应商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 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2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3签订合同 8.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 8.3.2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8.3.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 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 采购活动。 14 9.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与采购活动终止、取消 9.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 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 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2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 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9.3采购任务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 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 部门。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0.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效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15 行。 (3)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4采购人员回避 10.4.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0.4.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1、质疑与投诉 11.1质疑 11.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1.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6 1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 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 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接受质疑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 测项目 2、工程地址:位于冶河镇、308国道西侧、程中街东侧、光明街南侧。 二、服务内容 1、消防检测:消防供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检测; 2、人防检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密闭穿墙 管质量检测、战时通风防护系统质量检测、战时给排水及电气防护系统质量检测。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熟悉国家、省、市、区(县)有关质量检测的的标准和项目单 位需求。 2、投标人须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消防、人防工程检 测,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将工作任务转让 给第三方。 3、投标人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4、投标人及其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 求,接受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考核。 6、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外的其他单位私自联系,不得向项目利益相关方及 第三方透露任何信息。 7、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出具成果文件。 8、投标人须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 录项目工作情况,妥善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成果文件所涉及的所有资料,项目 完成后应及时移交采购人归档保管。 18 第四章评审标准和方法 一、总则 (一)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审、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审监督 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库内随机 抽取,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等专业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磋商小组构成: 3人。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 能担任评委。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 成交候选人。 四、评审程序 4.1评审工作准备 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熟悉 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2资格审查 首先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3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 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19 (4)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0)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5 响应文件的澄清补正 4.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 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 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4.6磋商 4.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 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4.7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7.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20 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7.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7.4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4.7.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8 综合评分 4.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4.8.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 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8.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 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评分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其中技术方案 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分值的平均值。 4.8.4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表中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 并按比例调整单价。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中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1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并编写 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 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 21 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5.2评审报告 5.2.1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5.2.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 报告。 22 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审查项目内容评审标准是否通过
通过打 “}”不通过, 说明原因
1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资质证书(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证书》(CMA)(在有效期内); (3)在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 工程检测机构备案公示; (4)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 机构资质证书或在社会消防技术服 务信息系统中备案;
3信用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 当天现场查询。)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有效,符合商文件要求
5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有效
结论 (是否通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资料不再审查原件,以响应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 章为准,供应商需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导 致无法核验而使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23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审查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是否通过
通过打 V”不通过,说 明原因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签字、盖章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
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商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5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6服务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7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5项规定”
8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3项规定”
9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结论 仑 (是否通过)
二:
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 满足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商基
商报价报价)×20 20分准价,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报价得分=(商基准价一最后商 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取得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
2项目团队14分不得分。 的,得2分,最高得10分。2分,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的 2.项目团队人员中每具有1个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 3.项目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名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每有1名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 本单位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拟投入设备情6分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拟投入设备情况综合评审: 检测设备齐全、先进,完全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15分;
4 5况 检测服务内 容、范围、要 点及保障措施15分 15分完全不满足缺项的,得0分。 15分;检测设备配备较齐全,基本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12分; 检测设备配备较少,无法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7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检测服务内容、范围、要点及保 障措施等方面综合评审: 检测服务内容详尽、范围全面、要点具体及保障措施完善的得 检测服务内容、范围、要点及保障措施完全满足需要的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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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检测服务内容、范围、要点及保障措施基本满足实际需要的得 7分; 缺项的得0分。
6服务质量及控 制方法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控制方法等方面进 行评审: 服务质量及控制方法科学、合理、完善的得15分; 服务质量及控制方法一般的得12分; 服务质量及控制方法欠合理的得7分; 缺项的得0分。
7服务承诺15分 7分; 缺项的得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等方面评审: 服务承诺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及相应的保证措施完善的得15 分; 服务承诺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及相应的保证措施一般的得12 分; 服务承诺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及相应的保证措施欠合理的得
备注: 1、对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 统字(2017〕213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标准标准为准。供应商需根据上述文件中的标 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相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3、供应商对其声明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6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27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 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 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 或共同受托人。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 处注明“无”等字样。 五、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有异议,请在15日内向 检测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对 工程进行检测技 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 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检测技术服务报酬, 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 5.设计单位: 6.勘查单位: 7.检测面积: 8.工程地点: 9. 结构类型: 29 第二条:检测技术服务具体内容 1、消防检测:消防供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检测; 2、人防检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检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密闭穿墙 管质量检测、战时通风防护系统质量检测、战时给排水及电气防护系统质量检测。 第三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
1委托单1检测前
2相关图纸1检测前
第五条:检测期限 本工程检测期限自 开始,至 结束,该工程 如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第六条:甲方负责 1甲方应负责办理现场检测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检测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乙方须在有毒、有害环境中现场检测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 防护措施。 4.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书,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复制或用于本合同外 的项目。 5.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负责 1.乙方应按相关标准完成约定的检测工作,按时向甲方交付报告,并对其 质量负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有必要解释或说明的项目条款向甲方告知。 3.乙方应在现场检测前应提前告知甲方需做的准备和布置工作。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30
5.根据检测分析结果,负责提供正式的检测技术报告一式三份(如甲方需 要增加报告份数要事先说明,超出份数加收报告复制成本费)。 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责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在履行合同期间,一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不按时支付检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不提交检测报告。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载。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 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1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 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 g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技术部分文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33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第一次 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最终愿意按经磋商后我方的最后报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内容,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地 点 O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 (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履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义务。 (4)我方承诺按响应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双面)。 35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2.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递交响应文件的不需提交此授权委托书。 36 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合同履行周期
服务标准
备注
备注: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药品费、机械设备费、劳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税费等一切费用;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四、技术部分文件 (格式自拟) 1、组织机构及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方案(包含配备人员清单及其相关证书资料); 2、同类业绩证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上述内容 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 3、拟投入设备情况; 4、检测服务内容、范围、要点及保障措施; 5、服务质量及控制方法; 6、服务承诺。 38 五、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9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5、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40 附件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单位名称)的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_, 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_; 承建(承接)企业为_(企 业名称)_,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_ 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_(企 业名称)_,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42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忽略。 43 附件4: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 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备注: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 写,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44 附件5:二次报价表格式 二次报价表(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备注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药品费、机械设备费、劳保费、企业管理费、 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2、商报价不得超出商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是经磋商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在响应性文件中附此表),按规定签字 和盖章后提交至磋商小组。 45
附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冶河村旧村 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冶河村旧村改造项目回迁启动区地下车库工程消防及人防检测项目_,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石家庄品石 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_,从业人员_77 人,营业收入为 3017.72 万元,资 产总额为2027.45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_,属于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_(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请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一亡石家庄晶石谨筮工程技术有眼公司 日期: 2024 年 12 2S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186 附件3.信用承诺 附件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承诺函 致: 河北新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石家庄晶石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4 年12 月 28 日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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