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130325240167200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桶及垃圾罐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Z130325240167200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桶及垃圾罐采购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桶及垃圾罐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秦皇岛泽地萃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20241139900100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桶及垃圾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泽地萃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经济开发区揽月街4号11-122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38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垃圾桶及垃圾罐
品牌:邦远、恒善
规格型号:30L、370*325*505、120L、560*467*950、240L、708*571*1087、8方、3800*1900*1250
数量:14450、60、180、8
单价: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志强、孙淑红、邢世利(主任)、张建敏、吴晶晶(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桶及垃圾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泽地萃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经济开发区揽月街4号11-122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38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垃圾桶及垃圾罐
品牌:邦远、恒善
规格型号:30L、370*325*505、120L、560*467*950、240L、708*571*1087、8方、3800*1900*1250
数量:14450、60、180、8
单价:3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志强、孙淑红、邢世利(主任)、张建敏、吴晶晶(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3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观邸底商9-1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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