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怀安一期中央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70%,自筹资金比例为30%。枣强、馆陶、怀安二期财政资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50%,由省公司承担约5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枣强、馆陶、怀安为县域商业体系共配中心建设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枣强、馆陶、怀安二期为县域商业体系共配中心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占比约50%;怀安一期为中央预算资金支持项目,预算资金占比约70%。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及安装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设备运抵项目实施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采购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
其中:
一标段:衡水枣强项目,预算389.7万元;
二标段:邯郸馆陶项目,预算283.6万元;
三标段:怀安一期、怀安二期项目,其中怀安一期预算140万元;怀安二期预算113.8万元,标段总预算253.8万元。
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兼投不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分拣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为分拣设备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9时至2025年1月8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9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9:30:00,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0311-8580909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电话: 0311-88610127
9.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怀安一期中央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70%,自筹资金比例为30%。枣强、馆陶、怀安二期财政资金(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约50%,由省公司承担约5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枣强、馆陶、怀安为县域商业体系共配中心建设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枣强、馆陶、怀安二期为县域商业体系共配中心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占比约50%;怀安一期为中央预算资金支持项目,预算资金占比约70%。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及安装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将设备运抵项目实施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2招标范围:采购枣强、馆陶、怀安寄递共配中心包件分拣系统设备。
其中:
一标段:衡水枣强项目,预算389.7万元;
二标段:邯郸馆陶项目,预算283.6万元;
三标段:怀安一期、怀安二期项目,其中怀安一期预算140万元;怀安二期预算113.8万元,标段总预算253.8万元。
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中标1家供应商,兼投不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分拣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为分拣设备制造商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日9时至2025年1月8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9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 9:30:00,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0311-8580909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电话: 0311-88610127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与时光街交叉口东南角世纪公馆20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0311-85809098 199305677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ongjiaoyuandong@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
账号: | / | 帐号: | 913003010037682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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