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沧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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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沧州市 采购单位 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名称: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5591001B01
招标内容: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核字[20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沧州市城区东南部,东临浮阳大道,西临朝阳大道,北临育红路,南临御河路,天厨大酒店西侧。
(3)建设内容:本工程建筑总建筑面积13577.32 ㎡ ,地下建筑面积1449.3 ㎡,地上建筑面积12128.02㎡ (其中主楼地上建筑面积8464.09㎡ ,建筑高度42.0M;裙房地上建筑面积3663.93㎡ ,建筑高度22.6M)。(4)计划工期:6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建筑工程(现场场地平整清理、土方工程(包含开挖、回填)、防水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桩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太阳能)、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包括全套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高压引入工程、楼内变配电室工程、室外高压电力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给水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燃气工程、室外供暖工程、弱电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形式,评标专家“盲抽”,即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标准,最高不超过139403元。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收费标准计费,付费主体为招标人。
(5)平台使用情况:①使用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②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澄清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③收费标准:平台付费金额为3000 元 ④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1 00:00至2025-01-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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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及异议处理人:***经理,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及异议处理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御河新城项目西区18号商业楼施工总承包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计经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新城东区11号商业楼4层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061000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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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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