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材料检验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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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南·固安高新区管 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2023>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 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材料检验检测 2 建设地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清河园区,东湾高速连 接线东侧、永定大道北侧。 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911.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037.18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9874.4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7121.60平方米),拟建设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枢纽换乘 大厅及配套业务用房41539.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665.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74.48平方米),货运枢纽场站960平 方米,安检车间300平方米,公交站务用房112平方米;同时建设站前场地、换乘通道、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网 约车蓄车场站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大清河园区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日旅客发送量3000 人次的规模。 4 最高投标限价:***元。 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对本次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部检验试验专项服务,并出具报告。检验试验内容包 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建筑门窗检 测、建筑节能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材料检测、消检、电检检测等检测服务以及应属服务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所有工作,具体检 测项目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主体结构工程检 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1.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 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 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 标者,请于2024-07-31 09:00至2024-08-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2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 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在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开标大厅,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21日9时30分在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会,不再组织投标人现场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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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 颖,联系电话:***,邮箱:hyzb66888@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名称: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6162582
电子邮箱:gujiansheju888@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材料检验检 测 | 投标人/供应商 | 88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海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固安工业区永定北路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中街城中诚商住 楼 |
邮编: | 065500 | 邮编: | 0655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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