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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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沧州市 | 采购单位 |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R-2024-012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131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131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送至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料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54号尚客优品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R-2024-012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131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131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车车载装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送至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料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光荣路54号尚客优品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新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友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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