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衡水市 发布日期:2024-12-06

【招标公告】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衡水市 采购单位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16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衡水市景县。
2.1.2建设规模:(一)项目起自国道G339 南运河西约2.5公里处,起点桩号K196+000,沿既有国道G339向西扩建至赫苏庄西,转向北改线新建,经东徐庄、苏辛庄,再转向西建设,经里厢屯村、刘古咀庄,终于郜庄村北,与既有国道G339相接,终点桩号K211+417。路线全长15.417公里,其中利用旧路改建段(K196+000~K200+984)长4.984公里,新建段(K200+984~K211+417)长10.433公里。(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5.5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2米,左侧路缘带宽0.5米,两侧行车道宽各为2×3.75米,两侧硬路肩宽各为3.0米,两侧土路肩宽各为0.75米。
2.1.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48个月。
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管理目标: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
(2)质量管理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工期管理目标:24个月。
(5)环保、水保管理目标: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通过环保、水保验收。
(6)工程档案管理目标: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安工程、绿化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征地、征拆工作。
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代建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 、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协助项目法人完成征地征拆工作;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2.2.2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上午09:00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09:00时,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30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递交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登陆“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投标人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jiuanjiaotu.com/)”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常用工具”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65号泰一尚城1栋201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318-2082011
邮箱:/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
电话:0318-2103091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元)
国道G339滨州港至榆林公路南运河西至景县段改建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景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衡水市景县景安大街560号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65号泰一尚城1栋2011室
邮    编:053000 
邮    编:053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话:0318-2082011、181318112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检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监理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代建管理负责人
1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总监理工程师
1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并已从业登记(须登记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注: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代建管理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代建+监理”一体化方案评分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代建+监理”一体化方案(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代建+监理”一体化方案: 50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业    绩: 1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 1 ,n2= 1 ;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 2 ,n2= 2 ;
以此类推。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 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的复核结果一致;
(2)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包括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的信息不符,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代建+监理”一
体化方案
(暗标)
50分
“代建+监理”大纲和措施
30 分
对本招标项目“代建+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10 分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能够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对“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有深刻的理解。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6.01-10.00分、3.01-6.00分、3分
目标管理和监理管理方案及措施
10 分
根据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投资、计量支付、变更设计工作、环保文明、风险管控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规范、全面详细程度等。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6.01-10.00分、3.01-6.00分、3分
“代建+监理”工作程序
10 分
根据监理规范及本项目特点对本项目的管理程序的规范和全面程度分析。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6.01-10.00分、3.01-6.00分、3分
地方事务管理的组织方案和措施
5分
根据工程管理内容对地方协调、地方征地拆迁等地方问题的组织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3.01-5.00分、1.01-3.00分、1分
合同管理和后续服务
5分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拟对本项目代建管理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方案和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的特殊管理措施和方案。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3.01-5.00分、1.01-3.00分、1分
本工程“代建+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5分
 根据本项目“代建+监理”一体化工作特点进行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确定因素的措施和预案可行性等。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3.01-5.00分、1.01-3.00分、1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对实施“代建+监理”一体化管理有建议性意见,对工程建设管理有指导作用。
按照全面、一般、较不全面分别得
3.01-5.00分、1.01-3.00分、1分
2.2.4(2)
主要
人员
20 分
代建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2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1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代建管理负责人,
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代建管理负责人或代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每具有1项加5分,最高加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每具有1项得5分,最高可得5分。
2.2.4(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 10  ;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0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最低要求),得10 分
业绩
10 分
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代建或“代建+监理”或监理业绩,每具有1项得5分,最高可得1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评分值低于满分值 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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