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衡水市 | 采购单位 |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本次招标由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其中,地块1,东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西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北至城规划城市支路,南至站前路;地块2,北至站前路,东部、西部、南部至城市防护绿地;市政配套道路位于前进南大街、文昌西路、站前路、站前支路。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275平方米(折合约399.4亩),其中,地块1,建设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19867平方米(折合约29.8亩);地块2,建设公交停车场,占地面积7783平方米(折合约11.7亩);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占地238625平方米(折合约357.9亩)。分项建设内容:
(一)地块1建设工程
建设地下停车场,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约2309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94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为7095.05平方米),设计小型客车停车位499个,安装60个双枪充电桩,安装给水、排水、暖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地上建设消防控制室、海绵城市、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41平方米。
(二)地块2建设工程
建设公交停车场及其配电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硬化面积7783平方米,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位44个,其中,公交停车场内设置20个发车车位、充电蓄车位24个,充电蓄车位设置充电桩12个(160kw双枪直流充电)。
(三)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1.前进南大街(崇文西路—站前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55m,道路设计长度为2030.9m;
2.文昌西路(站前路—前进南大街),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50m,道路设计长度为829.5m;
3.站前路(文昌西路—三杜街),城市主干路,其中文昌西路—前进南大街段红线宽度为35m,前进南大街—三杜街段红线宽度为45m,道路设计长度为1540m;
4.站前支路:站前支路一,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文昌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36.05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二,西起站前支路一交叉口,东至站前支路三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290.98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三,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德胜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52.427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
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暖通工程:消防水泵房设置分体空调,地下车库设置与平时通风兼用的机械排烟系统和机械补风或自然补风系统,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分别设置在地下车库的排烟机房和送风机房内。
给排水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拟从市政给水管各引入1路DN100给水管进入基地。本工程采用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废合流排水系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地下室卫生间的生活污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提升器提升至室外污水管网。
电气工程: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自市政电网接入。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1)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拟采用2路10kV电源供电。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2)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拟采用2路10kV回路供电。配套工程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拟采用1路10kV回路供电。
消防工程:本工程地上、地下均采用封闭楼梯间形式。地块1室外消火栓采用室内外消防水池,地块2室外消火栓采用一路市政供水,设置地下式室外消火栓。
以上建设内容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4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 5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市政施工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其他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能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可以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单位。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4.3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 11 月 29 日 9时 00分至 2024年12月 20日 9时 00分任意时间登录优招标(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具体流程请登录优招标,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
4.5 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人须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请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收费标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 20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本项目平台使用付费主体为投标人,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平台使用费金额:5000元。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衡数政投资管理(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本次招标由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片区。其中,地块1,东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西至城市规划商业用地、北至城规划城市支路,南至站前路;地块2,北至站前路,东部、西部、南部至城市防护绿地;市政配套道路位于前进南大街、文昌西路、站前路、站前支路。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275平方米(折合约399.4亩),其中,地块1,建设地下停车场,占地面积19867平方米(折合约29.8亩);地块2,建设公交停车场,占地面积7783平方米(折合约11.7亩);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占地238625平方米(折合约357.9亩)。分项建设内容:
(一)地块1建设工程
建设地下停车场,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总建筑面积约2309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94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为7095.05平方米),设计小型客车停车位499个,安装60个双枪充电桩,安装给水、排水、暖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地上建设消防控制室、海绵城市、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41平方米。
(二)地块2建设工程
建设公交停车场及其配电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硬化面积7783平方米,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位44个,其中,公交停车场内设置20个发车车位、充电蓄车位24个,充电蓄车位设置充电桩12个(160kw双枪直流充电)。
(三)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1.前进南大街(崇文西路—站前路),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55m,道路设计长度为2030.9m;
2.文昌西路(站前路—前进南大街),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50m,道路设计长度为829.5m;
3.站前路(文昌西路—三杜街),城市主干路,其中文昌西路—前进南大街段红线宽度为35m,前进南大街—三杜街段红线宽度为45m,道路设计长度为1540m;
4.站前支路:站前支路一,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文昌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36.05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二,西起站前支路一交叉口,东至站前支路三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290.98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站前支路三,南起站前路交叉口,北至德胜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为452.427m,红线宽度为32m,城市支路。
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暖通工程:消防水泵房设置分体空调,地下车库设置与平时通风兼用的机械排烟系统和机械补风或自然补风系统,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分别设置在地下车库的排烟机房和送风机房内。
给排水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拟从市政给水管各引入1路DN100给水管进入基地。本工程采用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废合流排水系统。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地下室卫生间的生活污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提升器提升至室外污水管网。
电气工程:本工程供电电压等级为10kV,自市政电网接入。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1)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拟采用2路10kV电源供电。公交停车场工程(项目地块2)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拟采用2路10kV回路供电。配套工程充电桩配电系统最高供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拟采用1路10kV回路供电。
消防工程:本工程地上、地下均采用封闭楼梯间形式。地块1室外消火栓采用室内外消防水池,地块2室外消火栓采用一路市政供水,设置地下式室外消火栓。
以上建设内容按照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4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 5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由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市政施工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其他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能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可以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 施工单位。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按照首页“客服中心”中“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4.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首页“客服中心”栏目;
4.3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 11 月 29 日 9时 00分至 2024年12月 20日 9时 00分任意时间登录优招标(http://www.uv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具体流程请登录优招标,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
4.5 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人须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请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收费标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 20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本项目平台使用付费主体为投标人,衡水市南站片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平台使用费金额:5000元。
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