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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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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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43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1.2 建设地点:大名县主城区 2.1.3 建设规模:该本项目共包含7条路,总长度为9867.976m,其中包括府南路(平安大街至府西街)1572.355m、西门外大街(平安大街至府西街)1557.906m、大名府路(引河至五得利大街)881.334m、京府大街(大名府路至北京路南180米)1456.59m、北京路(五得利大街至平安大街)4396.791m。本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9864.976m、弱电入地工程5274m、高压入地工程5338m、雨水工程11454m、污水工程11041m、供热工程5299m、供气工程5261m、路灯工程261盏、绿化工程3130.261m等配套设施。 2.1.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1.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大名县西门外大街等七条道路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进行勘察、设计以及后续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提交相关工作成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直至通过审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方式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8 00:00至2024-1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评审,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商务部分(明标)和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俊,电话:0310-6566080;代理机构: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家丽,电话:0310-5709270。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dmzbb0021@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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