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日期:2024-11-21
【招标公告】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 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BTZ-HSLT-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41514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规模:预算金额 ***.43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应答
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
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 应答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法的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
件。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
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2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
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
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
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
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消防施工或改造类业绩。
2.5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
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9 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
应商应答,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
或组织参与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
一“电子招标投标”购买比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
投标”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七、其他
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衡水消安防专项整治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HBTZ-HSLT-
2400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
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
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更换和平路局消火栓水泵,在和平路生产楼东侧电力室及和平路
生产楼西侧电力室新建独立式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改善和平路局电力室的安全隐患问
题。
1.2采购内容:衡水市分公司消火栓水泵,东侧电力室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
西侧电力室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事故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
技术规范书。
1.2.1采购规模:预算金额 ***.43元(不含税)。
1.2.2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工。
1.2.4 保修期:试运行期结束后,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24个月,最终以应答人实际承诺
为准。
1.2.5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19390 元(不含税总价合计),各分项不含税单价及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详见公告附件最高限价一览表,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
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
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法的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
件。
(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
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2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
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
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
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
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消防施工或改造类业绩。
2.5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
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9 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
应商应答,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入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
或组织参与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购买比选文件,应答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
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4.2.2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
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
比选项目管理一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
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供
应商操作手册)。
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
方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
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
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
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转1)。
4.2.3比选文件获取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手机:13111304157,并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文件发票开具申请表电子版(EXCEL
格式)发送至邮箱:hbtxzb01@vip.163.com.
4.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沃支付付款,其他方式
均不接受。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
妊 电子招标投标”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逾期上传的应答
文件将被拒绝。)
注:当所有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 IPASS 进行签名确认
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
唱价结果。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o
6.2 检测相关费用:
O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
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43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angzhao85165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账号:100478385340
9.附加项
无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436号
1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xulq5@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angzhao851650@163.com
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似{/\幼(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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