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大开发备字【2024】52 号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大名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多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199.67m²(约合25.8亩),总建筑面积21012.31m²。容积率1.47,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 48.42%,机动车停车位 42 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厂房以及实施市政管网、相关配套工程等;
2.1.2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境内,阳平路以北,府南路以南,志远学校以西;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详勘阶段),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并为后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过程提供服务,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技术工作;施工: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报告扫描件为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交联 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 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 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0 00:00:00 至 2024-11-2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0-6570021
电子邮箱: 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大开发备字【2024】52 号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大名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多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7199.67m²(约合25.8亩),总建筑面积21012.31m²。容积率1.47,绿地率10.00%,建筑密度 48.42%,机动车停车位 42 辆。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厂房以及实施市政管网、相关配套工程等;
2.1.2 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境内,阳平路以北,府南路以南,志远学校以西;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1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详勘阶段),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并为后续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过程提供服务,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技术工作;施工:主要包括项目施工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但必须满足施工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合同扫描件或竣工报告扫描件为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交联 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 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凭 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 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0 00:00:00 至 2024-11-2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2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 ”+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0-6570021
电子邮箱: 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大名县芝麻香油共享工厂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劭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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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天雄路 450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义商银座2315号 |
邮编: | 0569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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