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
(招标编号:JYZX-ZB-HE-2024-015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20 万元,招标人为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包含立体仓库的合作开发和设备采购,最高限价 520 万元。单价、总价均不可超出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必须为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等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 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控股 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7.在国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报名,若同一品牌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代理商
报名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交口东 北角华润万象城 B 座 24 层)报名登记,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厂家授权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非外资声明,以上资料在报名时留存一套,来报名前提 前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标书费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交 口东北角华润万象城 B 座 24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交 口东北角华润万象城 B 座 24 层)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下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第四批技术合作项目(二)项目编号:JYZX-ZB-HE-2024-0151
(三)采购内容(共 1 包)
1、立体仓库项目 ——合作开发,1 项,最高限价 280 万元,交货期:5 个月 2、立体仓库项目——设备采购,1 项,最高限价 240 万元,交货期:3 个月 最高限价合计: 520 万元,单价、总价均不可超出限价,超出按废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等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 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控股 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7.在国内注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报名,若同一品牌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代理商 报名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在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登记。标书费每份 500 元,售后不退。
(二)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厂家授 权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非外资声明,以上资料在报名时留存一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与中华南大街交口东 北角华润万象城 B 座 24 层)。
逾期收到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的其它事宜,均与招标代 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37843885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冀川实业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2 号楼 7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354247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