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变配电室部分)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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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秦皇岛市 采购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变配电室部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秦皇岛南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Z1303212401232311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变配电室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秦皇岛南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332号 91130301673208893Q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秦皇岛南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变配电室部分) 60天(日历天)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牛冬梅 冀21314156400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颖(主任)、陈中新、白毅、李淑娟、丁彩云(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725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26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1号中兴网信智慧城市北方基地数字经济产业园1号楼4层-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四初级中学10KV配电工程变配电室部分二次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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