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经开审批投资审字【2024】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宫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朝阳街(滨河路-工盛路)道路提升工程2420米、朝阳街(工盛路-凤翔路)污水管网工程1030米、普彤街(腾飞路-东环路)道路提升工程538米、老旧管道养护、维修、提升工程50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05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233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3.1.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
3.1.3其他要求:
3.1.3.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1 00:00 至
2024-11-06 23:59 ,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内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1984转8318
电子邮箱:ng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已由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经开审批投资审字【2024】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宫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朝阳街(滨河路-工盛路)道路提升工程2420米、朝阳街(工盛路-凤翔路)污水管网工程1030米、普彤街(腾飞路-东环路)道路提升工程538米、老旧管道养护、维修、提升工程50公里。
2.1.3合同估算价:***.05元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计划工期:233日历天。
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3.1.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
3.1.3其他要求:
3.1.3.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1 00:00 至
2024-11-06 23:59 ,登录
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内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1984转8318
电子邮箱:ngzj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建设项目 | 中标人 | 5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宫市东进街 | 地址: | 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
邮编: | 05575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0319-267727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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