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承德避暑山庄灯会项目(合作单位选定)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承德市 发布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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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河北 承德市 采购单位 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承德避暑山庄灯会项目(合作单位选定)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承德避暑山庄灯会项目(合作单位选定)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容: 1.建设规模: (1)避暑山庄园区(不含宫殿区、山峦区)灯会游线范围内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修复、 提升; (2)避暑山庄园区(不含宫殿区、山峦区)灯会游线范围内的照明配套设备设施修复、提 升; (3)避暑山庄园区(不含宫殿区、山峦区),重点是德汇门区域、万树园区域、烟雨楼区域、 金山上帝阁区域、蒙古包文创园区域,以及游园线路上重点节点,打造创意光影、非遗花灯、 互动装置、装饰氛围、美陈展示、舞台演绎等灯会内容,以及灯会期间设备设施维护及演出 保障、灯会结束后临展设施的拆除与恢复。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 (1)投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筹集,全额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约为6200万(2024年4200 万,2025、2026 各1000 万),其中二类费约为200万,建安费约为 6000万,用途仅限于灯 具、灯组、配电、管线、控制设备、音响设备等的供货、施工以及灯展期间的设备设施维护 及演出保障、灯会结束后临展设施的拆除与恢复。因灯展所购置的设备、相关工程、设施维 护和演出服务、灯会结束后临展设施的拆除与恢复以及二类费等均计入投资总额,投资总额 的最终核定,由发包人确定的监理公司、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参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对 项目结算额进行审核并经双方确认后的金额为准。本项目的投资不包含园区外部电力增容、 园区内部一级变压器、及两者区间的电力管线和敷设,由发包人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 (2)建设部分: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 修复和保修工作。 3)建设期: 2025 年灯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 2025 年灯会计划亮灯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025 年灯会保障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1日。 2025 年临时展陈拆除及恢复期为:2025年3月2日至2025 年3月15日。 2025 年灯会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 2025 年灯会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二期、三期内容(2026 年灯会、2027 年灯会)具体内容届时另行商定,并以补充协议方式 进行约定。 (3)运营部分:经承德市政府同意,由承德市文物局授权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作为资源主体(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募社会合作方。中标人与发包人合 作成立运营合资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运营管理,并具有与此相关的独家经营权。 1)运营内容:本项目的全部运营管理。 2)运营期限 合作期3年。合作期内,中标人所投的固定资产及因灯会而产生的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归中标人所有,非灯会期间山庄开展夜游项目的,须征得中标人书面同意。合作期 满,中标人可与发包人继续合作三年,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合作优先权。合作期满且双方不 再合作的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由中标方无偿向发包人移交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 3)运营主体:发包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发包人为 控股股东,股权比例为:51%)。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运营主体,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 3)组织架构:发包人派董事长(董事、法人)1人、董事1人、主管运营副总经理1人(董 事)、会计1人;中标人派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1人(董事)、主管营销副总经理1人、 出纳1人运营合资公司经营团队编制不超过10人,除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外,市 场化外聘5人;经营团队在运营合资公司领薪;非经营团队的董事会成员均不在运营合资公 司领薪。 4)利润分配:项目公司自主经营,并享有项目全部经营收入。双方同意按项目公司经审计 的年度营收净利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三年合作期间,灯展所有收入(门票、二次消费、套票分成、赞助、其他政府奖励补贴)进 运营合资公司。运营收入首先用于支付运营合资公司的运营费用,产生利润后优先用于支付 中标人投资成本和资金使用费(年化6%),中标人收回投资成本及资金使用费后,发包人与 中标人各按50%分润。 5)运营退出机制:合作期满且双方不再合作的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双方股东委派代表 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后中标方退出。 具体运营内容以发包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现变更为: 1.建设规模: (1)园区基础设施补充、更新、提升,包含: 避暑山庄园区(不含宫殿区、山峦区),主要是灯会游线范围内的功能照明、基础景观及建 筑照明、照明配套线路敷设(从园区内变压器出口及以下)、照明配套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 补充、更新、提升; (2)灯会的设计、施工、灯会期间设备设施维护及演出保障、灯会结束后拆除与恢复,包 含: 根据灯会游线及灯会展出区域(重点是德汇门区域、万树园区域、蒙古包文创园区域),打 造创意光影、非遗花灯、互动装置、装饰氛围、美陈展示、舞台演绎等灯会内容,以及灯 会期间设备设施维护及演出保障、灯会结束后临展设施的拆除与恢复。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 (1)投资部分:建设规模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以下简称建设投资),由中标人自行筹集、全 额投资(允许中标人引入投资方),预计投资额约为 6200 万,主要为: 园区基础设施补充、更新、提升约为1600万(2024 年投入,可持续使用); 灯会的设计、施工、灯会期间设备设施维护及演出保障、灯会结束后拆除与恢复; 创意科技光影约为1400万(2024年投入,可持续使用); 临展花灯光影约为1000万/年(2024 投入用于2025 年灯会、2025 投入用于2025 年灯会、2026 年投入用于2027年灯会); 二类费:约为200万 因上述内容所购置的设备、相关工程、设施维护和演出服务、灯会结束后临展设施的拆除与 恢复以及二类费等均计入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的最终核定,由发包人确定的监理公司、第 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项目结算额进行审核并经双方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的投资不包含园区外部电力增容、园区内部一级变压器、及两者区间的电力管线和 敷设,由发包人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行解决。 (2)建设部分:由中标人负责。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 修复和保修工作。 3)建设期: 2025 年灯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2025 年灯会计划亮灯日期:2024年12 月 31 日。 2025 年灯会保障期为:2024 年12月31日至 2025 年3月1日。 2025 年灯会临时展陈拆除及恢复期为:2025 年3月2日至 2025 年3月15日。 2025 年灯会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3月15日。 2025 年灯会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发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园区基础设施补充、更新、提升的建设期与上述时间同步。 2026 年灯会、2027 年灯会具体内容届时另行商定,并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约定。 (3)运营部分:经承德市政府同意,由承德市文物局将灯会运营权(包括门票、二销、广 告冠名及赞助、相关文化活动等)授予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畅览公司”)。畅览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方式招募社会合 作方后,由中标人(或引入的投资方)与发包人(或指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合作成立运营 合资公司,负责灯会项目的全部运营管理,并具有与此相关的独家经营权。 1)运营内容:本项目的全部运营管理。 2)运营期限:合作期为三年(2025年、2026 年、2027年),具体以自各方确认具备运营条 件之日起算。合作期间合作顺畅、无重大安全事故,合作期满后可续签二年。合作期内,中 标人所投的固定资产及因灯会而产生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归中标人所有,非灯会期间山 庄开展夜游项目,发包人、避暑山庄景区管理方或其他第三方需使用上述资产的的,须征得 中标人书面同意。合作期满且双方不再合作的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由中标方无偿向发包 人移交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 3)运营主体:发包人(或指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中标人(或引入的投资方)共同出资 成立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简称运营投资,其中发包人(或指定的全资控 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股权比例为 51%)。运营合资公司作为本项目运营主体,负责项目 的运营管理。 4)组织架构:发包人派董事长(董事、法人)1人、董事1人、主管运营副总经理1人(董 事)、会计1人;中标人派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1人(董事)、主管营销副总经理1人、 出纳1人;运营合资公司经营团队编制不超过10人,除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外,市 场化外聘5人:经营团队在运营合资公司领薪非经营团队的董事会成员均不在运营合资公 司领薪。 5)利润分配:项目公司自主经营,并享有项目全部经营收入。双方同意按项目公司经审计 的年度营收净利润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合作期间,灯展所有收入(门票、二次消费、套票分成、赞助、其他政府奖励补贴)进运 营合资公司。运营收入首先用于支付运营合资公司的运营费用,产生利润后优先用于支付 中标人建设投资及资金使用费(年化6%),中标人收回建设投资及资金使用费后,发包人与 中标人各按50%分润。 5)运营退出机制:合作期满且双方不再合作的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双方股东委派代表 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后中标方退出。 具体运营内容以发包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运营协议约定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避暑山庄畅览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丽正门大街20号(承德市文物局院内)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307767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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