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石家庄市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滹滏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 比选人为石家庄市滹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
2.2招标范围:PE给水管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签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最高限价:***.84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在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营大街北二环北行200米路西北城山水商业楼底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4楼招标二部),提交报名资料后,给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单位发售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备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本项目 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 比选人为石家庄市滹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水利局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PE给水管采购
2.2招标范围:PE给水管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签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最高限价:***.84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在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营大街北二环北行200米路西北城山水商业楼底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4楼招标二部),提交报名资料后,给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单位发售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备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石家庄市滹滏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19号 | 地址: | 石家庄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 |
邮政编码: | 050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艳清 张凯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010780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303665535@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石家庄裕东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40202020924503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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