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Z1303252401282301开发区公安局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Z1303252401282301开发区公安局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秦皇岛市 | 采购单位 | 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公安局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秦皇岛市正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B2024083120010068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局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正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201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晟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临河里23栋4单元12号
中标金额:10145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101450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
品牌:视频会议终端(凯斯泰尔)、会议电视终端(大华)、核查服务器(联想)等
规格型号:CASTEL
FTF6000、DH-VCS-TS4200-H、ThinkSystemSR258等
数量:一批
单价:*** 名称:公安警用装备
品牌:防暴服(久安)、防暴脚叉(久安)、便携式臂盾(国润)
规格型号:FBF-B-JA01、YSC-JA02、FBP-BD-L等
数量:一批
单价:1014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树根、姬宪峰、孔令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57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Z1303252401282301-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5058元;Z1303252401282301-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521元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保险商务中心7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安局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正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201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市晟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临河里23栋4单元12号
中标金额:10145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101450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公安特需会议终端等公安装备
品牌:视频会议终端(凯斯泰尔)、会议电视终端(大华)、核查服务器(联想)等
规格型号:CASTEL
FTF6000、DH-VCS-TS4200-H、ThinkSystemSR258等
数量:一批
单价:*** 名称:公安警用装备
品牌:防暴服(久安)、防暴脚叉(久安)、便携式臂盾(国润)
规格型号:FBF-B-JA01、YSC-JA02、FBP-BD-L等
数量:一批
单价:1014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树根、姬宪峰、孔令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57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Z1303252401282301-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5058元;Z1303252401282301-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521元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隽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保险商务中心7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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