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邯郸市 | 采购单位 |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01000平方米(约 151.5 亩),总建筑面积 48416 m,建设膜连栋温室 17 栋,16 种温室规格尺寸,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建设地址:广平县南韩镇、南阳堡镇、平固店镇
2.1.2计划工期:5个月
2.1.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0:00 至
2024-10-27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526070
电子邮箱:gpfgwtz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4】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01000平方米(约 151.5 亩),总建筑面积 48416 m,建设膜连栋温室 17 栋,16 种温室规格尺寸,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建设地址:广平县南韩镇、南阳堡镇、平固店镇
2.1.2计划工期:5个月
2.1.3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0:00 至
2024-10-27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电话:***;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526070
电子邮箱:gpfgwtz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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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特色种植产业设施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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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平县内 | 地址: |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邮编: | 05765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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