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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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平乡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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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877007001 | |||||||||||||||||||||||||||||||||||||||||||||||||
招标内容: | ||||||||||||||||||||||||||||||||||||||||||||||||||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审字【2024】5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乡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节固镇重义疃,寻召乡王家桥、封洪康,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梁里马,油召乡张田庄、张第二疃。 2.3 建设内容:翻建街道 9560 平方米、新建街道 632.5 平方米、硬化巷道 1919.06 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 15440 平方米。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二标段 2.5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明细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资金来源: 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计划工期:5个月。 2.9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 暗标 ”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盲评。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明细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一年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 。 3.7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次项目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0:00至2024-10-25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10-19 00:00至2024-10-25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5.2递交方法: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必须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东街道办事处兴达路 联 系 人:*** 电 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乡县发展改革局 电话:0319-7822869 电子邮箱:pxxfgjtz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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