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河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邢台市 | 采购单位 |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3】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丘县南环路西文孝互通区北侧,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669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836平方米,广场面积4144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5454平方米,道路硬化及其他设施占地面积10259平方米。建设二级汽车客运站1座,设计日发送量为4000人次。总建筑面积9822平方米,其中客运站及站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822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100平方米,加油加气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置公交停车位50个、出租车停车位30个、社会车辆停车位140个(其中50个停车位为充电车位,需配备50个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 100个。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七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在监理企业工作并注册(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满二年及以上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3.1.6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5)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00:00 至
2024-10-1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内丘县交通运输局、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319737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3】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丘县南环路西文孝互通区北侧,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669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836平方米,广场面积4144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5454平方米,道路硬化及其他设施占地面积10259平方米。建设二级汽车客运站1座,设计日发送量为4000人次。总建筑面积9822平方米,其中客运站及站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822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100平方米,加油加气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置公交停车位50个、出租车停车位30个、社会车辆停车位140个(其中50个停车位为充电车位,需配备50个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 100个。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五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七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也可由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十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在监理企业工作并注册(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满二年及以上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有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5人,其中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
3.1.6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5)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1 00:00 至
2024-10-1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内丘县交通运输局、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319737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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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城乡客运站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 | 中标人 | 3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内丘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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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内丘县康庄路6号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天厦嘉园 |
邮编: | 0542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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