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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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河北 廊坊市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Z1301003306001171001)
一、内容:
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财务要求2019 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比选申
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更正为:
(4)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
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七、其他
3.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财务要求2019 年-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比选申
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名阻人;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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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比选禁止期,且不存在禁
止比选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比选。
更正为:
(4)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
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比选禁止期,且不存在禁
止比选的情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桉路29号梦工场F1幢02室
联系人:邢博会
电 话:138336360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联系人: 付立英
电 话: 1331336153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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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v|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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